华春司法鉴定所副所长李小琳向考核组做了详细汇报。李所长指出,2017年度,华春司法鉴定所严格按照省厅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接受工程造价类司法鉴定业务17例,鉴定标的额四亿七千余万元;累计完成建筑土建安装、公路、煤矿井巷、工业厂房等工程类案件11例,取得了较好的鉴定效果;华春司法鉴定注重加强能力建设,总结编制了《华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标准》,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先后参与了3个项目的出庭质证工作,以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参与1个项目的庭前会质询工作;此外,华春司法鉴定所还参加了“司法鉴定执业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以及省司法厅和工程类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同时很注重宣传推广,不断扩大华春司法鉴定所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考核组在听取汇报完毕后,与华春司法鉴定人再次进行深度沟通,并对司法鉴定人亲笔手写签名进行了采集,逐项检查了鉴定机构规范管理情况,包括执业规范、内部监管、档案管理及鉴定质量等;翻阅了大量的司法鉴定档案,对鉴定文书的格式和内容是否规范、鉴定标准的适用是否正确、鉴定意见是否准确、鉴定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材料是否充分等进行了严格审查。
穆祥铜会长对华春司法鉴定所机构设置、管理制度、鉴定质量、技术力量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对华春在鉴定过程中实行合议制的这一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给予高度评价。考核组一致强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不仅要加强业务学习,还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知和掌握,确保“证据为王”;要有服务意识,将鉴定工作做到更加细致,服务更加周到;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好司法鉴定工作职能,满足社会需求,为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