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华春公司服务热线:
400-640-7045
传 真:029-85251125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楼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6-05-25   来源: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函[2016]46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每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1个正本和1个副本,每本证书上均印制二维码标识。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9日



相关热词搜索: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房建设办公厅 建筑企业资质

上一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篇:BIM培训,终于来了!


相关下载 | 学习交流 | 联系信息 | 华春专题 | | 华春微博 | 客户咨询 | 站点地图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楼 | 邮 编:710068 | 总 机:4006407045 029-89115858 029-82309196 | 传 真:029-85251125
E-Mail:huachunzaojia@163.com | 网 址:www.huachun.asia | 中国招标代理手机门户: www.chinazbdl.mobi
华春公司中文域名:www.华春.cn | www.招标代理.cn |www.工程量清单.cn | www.经济纠纷鉴定.cn
版权所有 2013-202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ICP备案号: 陕ICP备09010992-2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标识 华春公司流量统计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服